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孽岸(骨科) 作者:阿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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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    “好消息”是在又一个叁天后传来的。

    只过了叁个街区,车就停下,朝外看,常青树郁郁葱葱,枝头压着尚未消融的积雪,未消散的雾笼罩着这座城堡一样的房子,让它看起来像暗中蛰伏的凶兽。

    庭院里有株花叶茂盛的腊梅,遮天盖地地生在院中,途径的风都变得香气扑鼻。

    仆人取过我们脱下的外衣,递来合脚的新拖鞋,屋内光明,西南角有一架白色叁角钢琴,尽管在仆人每日勤劳的擦拭下,也擦不去岁月的细痕。

    我立刻想到故事中,那位被妈夺去原有的幸福生活的夫人,不禁收回视线,不再玷污这位夫人的家。

    比桃花镇蛋糕还软的沙发上,妈小口饮茶,仆人们训练有素,面对我们这两个格格不入的外人,丝毫没有异样。

    好久二楼传来动静,一个器宇轩昂的男人缓步而下,或许眉眼间,我与他有几分相似,可我没有过多关注,被迫模拟了数百遍的“爸”脱口而出。

    我们唯一互动是用餐时他给我夹了一筷我最讨厌的芹菜,囫囵咽下去,我对他说谢谢爸,真好吃。

    之后大人们上楼商讨了,我终于可以松懈下表情,淡淡看向窗外。

    仆人小铃为我撑伞,误打误撞,我来到一栋房子前。

    雕梁画栋细节考究,飞翘的屋檐似鹤,展翅欲飞,一廊一厅,朱漆簇新,不曾有剥落的痕迹。

    一时看呆了,不由多呆了一会儿,身旁的小铃开始四顾,我虽然不明白,但是没让她难做,转身立在梅前时,她松了口气,替我介绍起来。

    “这是少爷刚出生时候老爷和……和夫人一起栽的,想来也有二十叁年整了。”

    我忽觉意兴阑珊,但望了望二楼某间亮灯的屋,还是决定再绕一圈。

    “少爷很爱这棵树,杀虫浇水护寒,无一不亲力亲为,”她停顿了下,“小姐,您有了这样的哥哥,会很幸福的。”

    我又不是树,客气地敷衍:“是吗,为什么?”

    她眼睛发亮:“因为少爷他是好人,我刚来宅子的时候,生了病,管家要赶我走,还是少爷让人送我去医院,又给了我留下来的机会。”

    我轻笑了下:“他叫什么名字。”

    “周朗。”

    朗朗如明月之入怀,给他起名的人一定对他托以重望,据说我的名字,眠眠,是在我妈梦中惊醒想睡又睡不着的情况下,随口起的。

    好像也没来得及问阿森,他姓什么。

    “少爷是珠宝设计师,还有一个画家女友,天造地设的一对。”

    天完全黑下来时,我这位人人称赞的好人兄长才带着寒气姗姗来迟。

    五官深邃,鼻梁修挺,玫瑰色的薄唇径自微勾,是温柔的笑意,狭长的眼,望向人时一片清明,恍若神祇,鼻尖一点黑痣,又叫他显得活泼。

    一顿饭的时间,几个大人物便决定了我的去留,跟兄长一道回去,妈暗叫我多讨同在一屋檐下的兄长欢心。

    夜里的风雪扑来,男人的手扶了下门框,像醉酒一样,晃了晃脑袋,片刻接过仆人手中的黑伞,噗一下撑开,先一步走入黑夜。

    脸被遮住大半,看不清他的神色,走到他身旁,夜中积雪深厚,没有仆人来铲雪,一脚深一脚浅走在其中,大大的伞往我这里倾斜,挡去大半风雪。

    他竟向我搭话:“你叫眠眠?”

    我答是。

    “我第一回当人家大哥,哪里做得不好,你要告诉我。”他的声音带着诡秘森然的笑意。

    我心惊了一下,不小心崴了脚,倒在他胳膊上,掌心相触,他又笑了,羽毛一样轻轻的,拂在我心头。

    他伸手为我打开副驾驶的门,我无路可逃,缩进去,拽了一把安全带,没有拽动。

    皮鞋踩雪声缓慢低沉地绕了车子一周,侧身上车,拧动阀门,两盏车灯骤然亮起,眼前一片雪白。

    听说登山运动员未做防护直视雪地时,会出现短暂性失明,看来不是假的。

    鼻间伴随衣角摩挲涌来烟味,尚未反应过来,长臂已弯住我,撤开手,入目的是他张扬的笑,“唰”,他替我系好安全带。

    路上车子很少,我们一路疾驰,雨刷器不停地把撞上来的雪往后扫去。

    他始终挂着笑,是另一种笑,他摸了摸自己的脸:“我果然长得好看,眠眠都偷看我好几回了。”

    似乎越开越快了,雪砸在车窗上的力道也变大,啪啪作响,我抓住安全带:“大哥,是不是太快了些。”

    兄长居然不看马路,侧头盯着我看,车一径朝前飞驰,我微微皱眉,回看他。

    他歪头笑着问:“怕了吗?”

    明明很平常的一句话,被他问得莫名癫狂,仿佛末日狂徒,死前最后一问。

    “不怕。”我说。如果这是他的真面目,我倒开心些。

    下一秒,他双手腾空,放开方向盘,捧住我的脸,额头抵住我的,与我四目相对:“我很喜欢你,我们下回再见。”

    我皱眉,用力推开他,车子开始打滑,我夺过方向盘,兄长也如梦初醒般,大掌盖住我的手,将车子驶回正道。

    他没有解释,只说了抱歉。

    我那时候还有一个月十八岁,在桃花镇见惯了伪善的坏人嘴脸,总觉得这里于我不过南柯一梦,我总归要回到桃花镇,阿森的身边,这个奇怪的兄长不管玩的什么把戏,只要别阻碍我回去,我不会同他计较。

    可我错了,大错特错,每当二十七岁的我梦中惊醒,总要问自己,明明当时已经窥见命运一隅,为什么不竭力逃开。

    那间陌生的,属于我的美好的屋内,我正打量窗外的雪,忽地传来重物坠地声。

    摸索去走廊尽头的一间屋,黑漆漆的身影跌坐在地,一只手撑地,另一只捂着左眼的手,正汩汩流血,地面散落白色药丸。

    “大哥……”我微微走近。

    兄长抬头,用孤眼盯我,那眼神兴奋得像是非洲草原上看见猎物的鬣狗,血滴落在他唇边,他绽放一个妖冶的笑,用舌尖舔舐干净。

    下一刻,他眼中恢复清明,急促地喘息,咬紧牙关,仍不忘有教养地叮嘱:“没事,别担心我,不小心打碎了杯子,今夜风大雪大,记得锁好门窗。”

    果然,夜里风雪噼啪,半梦半醒间,恶毒的目光宛如蛇,带着黏腻毒液滑过我脸庞。

    “真不听话,叫你把门锁起来,你怎么不听呢,他可是在保护你啊。”

    谁?他在说什么?

    “你真的不怕吗?”

    随即一双冰冷的手,攀上我的脖子,与记忆中的噩梦重迭,我反而松懈下来,接下来梦中人该收紧十指,咒骂我婊子了吧。

    可这把声音没有,他居然轻笑:“你其实是醒着的,对吧?”

    惊醒时,天地间还黑黢黢,我一夜无眠。

    失眠的恍惚使得我在兄长推来一张黑卡时,仍傻愣愣的,他很自如,大概习惯了施舍:“去买些自己喜欢的东西吧。”

    拥有花不完的钱,我应当高兴,在桃花镇,我会带上阿森去喝糖水,吃蛋糕,买一堆书,再把忽明忽暗,惹得我们看不清字的灯泡也换掉,可如今,我捏着黑色的卡片,一阵沉默。

    唯有仆人小铃叽叽喳喳:“小姐你瞧,我说少爷很好的吧。”

    天色渐暗,我的好兄长将浅眠的我吵醒。

    “我知道你没睡。”声音隔着门闷闷穿来,他仿佛整个人贴趴门板,我想起那鬣狗般的独眼。

    一开门,他便笑着挤进来,深深嗅一口,回头狡黠一笑:“我可是为你放了女友的鸽子,你怎么可以故意装睡,伤我的心呢。”

    门“啪”一下关上,他伸出双臂,高大身躯压下,我侧过脸不去看他,没成想下一秒温热面庞埋进我的脖颈。

    似乎有什么缓缓浮现,我却抓不住,脑子一片浆糊,反抗也忘了。

    我知晓他聪慧,但没想过他这样机敏:“眠眠下午进我房间,是要找什么?”

    我差点咬破舌尖:“昨夜丢了东西,我以为丢在大哥房中。”

    “唔,丢了什么?”他眨眨眼,一副懵懂的模样,右手却捻来一颗白色药丸:“是不是这个?”

    如遭雷亟,我自持冷静地摇头,张唇想说什么,却在此时被塞入一粒药,一如昨夜梦中的手掐住我的脖子,让我不得不高高昂头。

    甜的。

    见我愣住,恶作剧得逞的兄长笑弯腰:“笨眠眠,这是糖。”

    喉间皮肤火辣辣,他突然又停下笑,虎口卡在我的下巴,仔仔细细嗅我:“搽了什么?”

    忆起和阿森的初吻,春天的田野,一垄垄明黄的油菜花中,我小鸡啄米般亲了他一口,再吻,他就羞红了脸躲开,我直接扑进他怀中,他轻轻搂住我,也像今天兄长这样说。

    我记得我是这样回答的:“我偷吃了阿森的嘴,所以这样香。”

    今日对上的却是我同父异母的哥哥,眼中有我既熟悉又不熟悉的欲望,见我说没有,他不信任地再凑近几分:“小骗子,你明明偷搽了我最爱的香水,不然我怎么这么喜欢你。”

    他的喜欢让人招架不住,一盘浆糊般的面条旁,是他湿漉漉,满是期待的眼,我硬着头皮吸溜了一口:“好吃。”

    因着这句“好吃”,一连几天他都亲自下厨,眼巴巴等我的一句“好吃”,只是苦了小铃,平时儒雅的他数落起人来毫不留情,比如说小铃煮的意面像鞋带,麻婆豆腐能撞死人。

    最后成功扯到我头上:“眠眠会下厨吗,如果是你做的,即使难吃,我也会吃得一口不剩。”

    我摇摇头,他起劲了,居然想教我做菜。

    吵闹的叫卖,腥臭的案板,污秽的地面,与我的自得不同,兄长面露为难,菜场内钻进钻出的老鼠让他愈发紧张,可他要面子,上前紧攥住我的手:“别怕,大哥在。”

    过了卖菜的难关,等进了厨房,又是一道难关,勺用得颠叁倒四,连盐和糖都分不清,用一脸可怜哄我吃下他的甜品,结果齁得我灌下两杯水后,他在一旁捧腹大笑。

    他煞有其事翻开一本名叫《如何讨女孩欢心》的书,“书上说,明明不好吃,还要硬着头皮说好吃,那女孩就是喜欢你,”他恬不知耻凑来,“可见眠眠喜欢我。”

    我默不做答,兄长哼一声,推来一个方形礼盒,十分傲娇:“生日礼物。”

    黑钻手链,灿若星河,我即刻合上,推还回去:“大哥,这太贵重了。”

    他无视我的话,摩挲我的手指关节,悠悠下令:“戴上,然后笑一笑。”

    黑色钻石环绕我的手腕,我献上一个镇定的微笑,但他不满意,伏身凑近,扣住我的后脑勺将我拉近,我们鼻息交织,四目相对,差点就吻在一起,他期许而鼓励地望我,我只好再扯出一个笑。

    他将我当做家养宠物,高兴便赏一个笑,一串珠宝,我懂得同他相处第一要义便是听话。

    因此当他提出带我出春游时,我没有抗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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